2021年,19个州的共和党立法机构通过了34项法律,以十多种不同的方式限制投票。这些还只是成功的法案;数百项其他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出台,其中一些仍在考虑之中。

“围绕这项立法的势头还在继续,”布伦南司法中心该公司在其网站上写道网站.截至今年1月中旬,至少有165项限制性投票法案已经在议事日程上。“这些早期指标——加上围绕‘大谎言’的持续动员(关于选举舞弊的虚假言论推动了(去年)前所未有的投票压制法案浪潮)——表明,限制和破坏投票的努力将继续成为2022年的严重威胁。”

共和党认为限制投票是合理的,称它是在保护选举不受舞弊,某些防止选举偏见的保护已不再必要。有证据证明,这种通过剥夺选民(尤其是倾向于投票给民主党的少数族裔)的权利来夺取政权的策略是错误的。选民欺诈在美国非常罕见,而且没有增加自1965年投票权法案以来但是少数民族的选举权有了巨大的增长,而且联邦监管的好处已经显现依然存在。保守派议员和法学家对这种趋势感到震惊,几十年前就开始逐步削减已成文的投票权。如果不加以控制,他们将在今年的中期选举中获得更多的支持。

尽管有关选举舞弊的可恶谎言推动了当前的限制浪潮,但导致这一局面的道路在2013年被叫停。在谢尔比县诉霍尔德案此前,美国最高法院废除了《投票权法案》的一个关键支柱——“预先批准”,该支柱要求有歧视历史的司法管辖区在计划修改选举规则时,必须得到司法部或联邦法院的批准。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认为歧视模式已经改变在多数意见书中写道国会不应该使用“一个建立在40年前的事实基础上,与当今没有逻辑关系的公式”。

德斯蒙德和哈佛大学公共政策和种族问题专家,他不同意这一观点,他说,对今天的民权来说,事先许可和以往一样重要。据一位他在2019年发表的分析在美国,仅《投票权法案》的关键条款就“在40多年后继续促进了选举权”,尤其是在少数族裔中。他写道,这些好处是如此持久,以至于“在选举规则制定高度分散和不透明的美国这样的环境中,对潜在的投票变化进行广泛的预防性监督,可能是遏制歧视的最有效手段。”

社会学家也是如此尼古拉斯Pedriana和罗宾·斯崔克总结道2017年对比分析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的三大具有开创性的民权法律——《投票权法案》、《公平住房法案》和《民权法案》中的平等就业机会条款中,《投票权法案》在促进平等方面最为成功。它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人员所说的以群体为中心的效应,这种效应关注的是系统性的不利而不是个人的伤害,关注的是歧视性的后果而不是意图,关注的是补救性的群体结果而不是对个人受害者或不法行为者的正义。斯崔克说,取消这一法定框架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对少数族裔投票进行高效、系统的压制。

一月份,民主党人做出了迄今为止最好的努力来抵制当前投票限制的冲击——《投票自由法案》和《约翰·r·刘易斯投票权促进法案》在参议院失败了.前者将建立全国性的选票获取标准,并阻止其他形式的选举偏见,如不公正地划分选区。后者将推翻2013年最高法院关于预先批准的裁决,以及去年的另一项裁决,这使得以歧视为由在法庭上挑战选举规则变得更加困难。这些法案包含了基础广泛的预防性战略,这些战略在我们的民主制度的核心培育种族平等方面非常有效。Ang和Stryker对自己的死亡感到惋惜,并承认,面对激烈的政治两极分化,很难不感到绝望。

几十年来,投票权法案一直得到两党支持。不再。然而,我们必须恢复并扩大联邦政府对有偏见的选举规则的监督和管辖权。在那之前,社会正义运动和每一个关心最基本民主权利的人都有责任继续施加压力。社会学家奥尔登·莫里斯为我们写的2021年2月,“林登·b·约翰逊总统在1964年和1965年签署《民权法案》和《投票权法案》,正式结束了吉姆·克劳时代,他这么做是因为街头爆发的大规模抗议活动迫使他这么做。”